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應注意些什么?
2016-04-12 | 瑞方人力
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應注意些什么?
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時,應將生產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欺騙。勞動者在已訂立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沒有告知的存在有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時,勞動者可要求用人單位履行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并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變更原勞動合同中相關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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