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余額怎么算個人社保賬戶余額如何算
社保余額怎么算?個人社保賬戶余額如何算?下面由瑞方為您介紹。
個人社保賬戶余額如何算?
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社保中養老保險個人繳納部分計入個人賬戶,你加起來就可以得出總數。你繳納的200多元包括3部分,養老個人部分(社保基數*8%)、醫療個人部分(社保基數*2%)、失業個人部分(城鎮戶口一般社保基數*1%,農業戶口不繳納個人部分),其中養老個人部分計入個人賬戶金,單位繳納部分不計入個人賬戶金,退休時不能一次性領取,而是計入養老金按月領取。
醫療保險:單位8%,個人2%;
失業保險:單位2%,個人1%。
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各在1%左右,個人不需要繳納。單位所繳比例,各地區、不同的行業的企業略有差別,以當地規定為準。
個人社保賬戶的相關規定
一、法律依據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分別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以下簡稱個人帳戶)和社會統籌基金。
個人帳戶包括職工個人繳納的全部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一部分。個人帳戶暫按照下列規定計入:
(一)在職職工35周歲以下的,按照本人繳費工資的2.3%計入;
(二)在職職工35周歲及以上45周歲以下的,按照本人繳費工資的2.7%計入;
(三)在職職工45周歲及以上的,按照本人繳費工資的3.5%計入;
(四)退休人員按照本人養老金的5%計入。其中,70周歲以下月計入額低于60元的按60元計入;70周歲及以上月計入額低于70元的按70元計入。
二、個人帳戶計入標準
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全部參保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劃入個人帳戶部分占35%左右的原則測算確定,報市政府批準后適時調整。
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在扣除計入個人帳戶部分后,全部劃入社會統籌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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