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院校新使命: 與企業合作共贏
校企合作, 利國利企利校利民。 多年以來, 技工院校一直重視校企合作, 并且已成功推行校企合作。
所謂強扭的瓜不甜。 “自由戀愛、 和諧發展”, 是校企合作必須堅持的原則。 應該說, 校企合作也是有門檻的, 是講資格的。 企業屬于經濟基礎, 學校屬于上層建筑,兩個領域兩碼事。 如果學校不具備和企業合作的資格,企業憑什么要和你合作? 技工院校發展的經驗就是雙方合作必須要講資格條件。另外, 校企合作也要注重學校出口、 企業入口 “兩口對接”, 一定要從數量、 質量兩個方面綜合考慮學校畢業生出口和企業人才需求入口。
校企合作的機制必須保證協同共贏。 職業院校要真正為企業發展服務, 必須做到 “四幫兩讓八共同”。
“四幫” 就是要學校在具備和企業合作資格的前提下, 讓企業嘗到四個方面的甜頭: 一是要幫助企業解決技工短缺的問題, 從本校學生和社會化培訓兩個方面努力,力爭質和量都有保證; 二是學校的高水平老師要幫助企業解決攻克技術難關問題; 三是學校幫助企業培訓員工, 搞技能再提升; 四是學校結合教科研活動, 盡可能幫助企業開發新的技術或新的服務項目, 幫助企業開拓新的經濟增長點。
“兩讓”, 一是學校應該讓企業入校共享生產性實踐基地和先進設備; 二是讓合作企業優先選用企業認為適用的畢業生。
“八共同”, 就是校企雙方在八個方面共同合作———共同辦專業, 共同制訂人才培養標準, 共同招工、 招生, 共同建設師資隊伍,共建生產性的實訓基地, 共定課程, 共同建設校園文化, 共同促進學生穩定就業。
毋庸置疑, 校企合作的本質就是培養技能人才, 促進體面就業,服務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 因此, 政府有形之手應該和市場無形之手合力, 出臺有質量的政策, 以及促進校企雙方可持續發展的法規。 政府應推進 “二三二”, 幫扶職業院校校企合作。
“二” 即大力推行兩種培養模式。 一是以學校為主、 企業為輔的學生學徒培養模式; 二是以企業為主、 學校為輔的學徒學生培養模式, 以招工即招生、 入企即入校、企校雙師共同培養為主要內容進行培養。
“三” 即國家應該圍繞三個主體積極性制定出臺相關的政策, 即要圍繞企業積極性、 學校積極性和學生積極性這三個主體積極性, 綜合考慮制定國家層面的相關的法規政策。
“二”即兩種方式推進,第一種是地方政府委托第三方機構評價職業院校校企合作的項目數、項目成果、畢業生就業率、專業對口就業率、穩定就業率、工資水平、用人單位滿意度,以年度社會公布方式推進校企合作有質量可持續發展;第二種是以地方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來推進。政府主管部門將第三方評價結果作為判定學校是否具備政府購買成果資格和是否應獲得獎勵的主要依據,制定相關辦法,投入必要資金,依法開展購買服務,對學校、企業、學生給予適當的經濟補貼。
(作者為原深圳第二高級技工學校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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