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臺政策推動農民工市民化
本報訊 (記者 王寶杰 通訊員劉娟) 近日, 云南省人社廳出臺 《關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服務城鎮化建設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意見》, 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平等享受人社公共服務, 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意見》明確,進城落戶居民可按規定參加職業技能培訓, 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 可享受職業培訓補貼。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 可申請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根據 《意見》,符合勞動預備制培訓條件的進城落戶農民, 可自愿選擇省內技工院校參加1-2個學期的勞動預備制培訓, 申請享受職業培訓補貼, 標準為每學期1500元。 其中,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學員, 可享受生活費補貼, 標準為每學期750元。
自主創業的進城落戶農民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和 “貸免扶補” 創業貸款扶持, 享受創業項目評審、 創業咨詢培訓、 創業導師指導等一條龍創業幫扶,符合一定條件的可獲1000元至3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 進城落戶農民參加創業能力培訓, 通過考試取得國家認可的培訓合格證書之后, 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實現創業, 可按規定享受創業培訓補貼。
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的進城落戶農民, 辦理養老、醫療、 工傷、 生育、 失業保險等參保手續, 享受相應社會保險待遇。 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進城落戶農民, 可在戶籍轉入地參加和接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按規定享受當地政府補貼, 轉入前后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未建立勞動關系的, 可參加屬地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享受相應醫療保險待遇。
云南省人社廳將加快建立省級集中的參保人員信息庫和省集中統一的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實現 “一數一源、一人一數”,方便進城落戶農民辦理各項人社業務和各項社會保險關系銜接轉移; 加快發行加載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 實現人手一卡, 持卡在全省辦理各項人社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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