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高級職稱退休津貼今年取消 2014年前退休的繼續發
廣東省全省高級職稱退休津貼在2015年取消。廣東省人社廳稱這是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執行的。深圳人社局也表示,將按照國家及省有關政策執行。那么為何要取消高級職稱津貼?取消高級職稱退休津貼,高級職稱評選是否還有意義?

近日,有不少市民反映,養老金除了取消了倒掛補貼外,高級職稱專項津貼也在今年取消了,晚了半年退休養老金“縮水”上千元。
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廣東省人社廳就此解釋,廣東省每年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確定當年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適當傾斜的人員范圍,其中具有高級職稱人員在2015年沒有納入適當傾斜的人員范圍,因此只能按規定享受普遍調整政策。
對此,深圳市人社局表示,高級職稱退休津貼今年取消相關政策于去年就已經公布,深圳也將按照國家及省有關政策執行。

“具有正高職稱退休人員每月再增加××元,具有副高職稱(含高級工人技師) 退休人員每月再增加××元。”過去10余年,每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中幾乎都會有這樣一條。而今年,這一養老金傾斜政策取消了。
據了解,傾斜調整是指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再加發一定數額的養老金。2005年以來,國家連續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采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其中,普遍調整與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等因素掛鉤,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部分特殊群體再適當傾斜提高調整水平。
按照相關政策,國家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中適當傾斜范圍的人員,采取一年一定的方式,在每年下發的年度調整文件中予以明確,歷年曾被納入適當傾斜范圍的人員包括:高齡人員、企業軍轉干部、具有高級職稱(含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下同)人員等。從2014年開始,具有高級職稱人員不再列入傾斜范圍。同時,國家嚴格要求各省不得自行擴大或縮小納入傾斜調整的人員范圍。
為何要取消高級職稱津貼?
省人社部門有關人士表示,對高級職稱人員傾斜調整養老金的政策此前存在一定不合理性。由于高級職稱人員在職的時候對社會做的貢獻多,因此在職時多拿報酬很應該,但退休后就不再存在多做貢獻的問題,由于養老保險基金是所有參保人共同繳費,因此高級職稱退休人員也應該與一般退休人員享受同等的政策。
高級職稱評選是否還有意義?
退休人員取消了高級職稱的政策傾斜,那“高級職稱”評選是否還有意義?
這種養老金“補貼”的取消,對高級職稱評定不會造成影響。畢竟,在職時有高級職稱在工資待遇、人才選拔、項目資助上都有較強優勢。
此外,今年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情況和本人繳費情況掛鉤,體現多交多得的參保繳費激勵機制。從這個角度看,對企業在崗職工來說,評職稱仍然是有意義的。
對于這項政策的調整,人社部專家委員會委員、清華大學就業與社保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在接受相關采訪時表示,此前國家向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單獨進行養老金調整政策的傾斜,其實只是一種補丁做法,屬于短期行為。
高級職稱今年以前退休津貼繼續發?
2014年年底前退休的高級職稱人員為何能繼續加發該項津貼呢?
對此, 省人社廳相關人士表示,由于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中,普遍調整和傾斜調整加發的養老金,都屬于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組成部分,按照國家規定必須確保發放,不得拖欠。因此,2014年年底前退休的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人員,按政策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已增加的專項津貼可以繼續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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