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別人代簽一下名,結果上萬元的報銷就沒了...
近萬的工傷申報卻離奇沒通過
曹先生在大朗大潤發超市工作,去年的一天,他在工作時搬運物品扭到了腰。次日,他去醫院檢查到是陳舊性骨折。進行康復治療后繼續回到超市上班。
兩次檢查,結果不同
但一個星期后,他發現腰部疼痛還不見好轉,于是他來到醫院做進一步檢查,結果為“腰椎體前部骨質碎裂”。曹先生為治療腰傷一共花了8000多元,可這些錢竟然報銷不了。
社保部門不予以認定工傷
原來社保部門并沒有受理。原因是,申報表情況說明中的“陳舊性骨折”,并非當日受到的傷害,且沒有證據能證明是當時搬運東西導致扭傷腰部,所以不符合工傷。
申報材料竟然被代簽名
自己明明是工作時間弄傷,怎么社保部門就不認定呢?曹先生懷疑,公司在材料上寫“陳舊性骨折”是不想給他報工傷,他說:“公司知道我的腰曾經受過傷。”
大潤超市遞交的申報表
超市方面就不樂意了,他們說完全沒這回事!工傷是由社保部門去調查評定,與公司無關。
工傷申請單上的簽名是他人
隨后,曹先生在超市方面配合下申請了復議,他發現了不得了的事情:大潤發超市是在“作假”!超市給社保部門遞交的資料并沒有曹先生的簽名和手印!
超市:是因為怕申報時間過期
超市方面代人簽名?是真的嗎?
事發的大朗大潤發超市
超市方就說的確是這么一回事。由于申報材料限期為1個月,他們擔心過期才“幫忙”簽名按手印的,并沒有偽造事實。還說他們從社保部門了解到,申請單是不需要本人簽字的!
超市相關負責人接受采訪
由于曹先生對申請材料存在疑問,后來大潤發超市也整理了材料,在曹先生見證下,第二次向社保部門遞交了工傷申報。究竟社保部門最后會給出怎樣認定結果呢?
公司簽名幫倒忙可走法律途徑申訴
雖然兩次申請工傷的最終結果都是一樣,但曹先生認為,超市沒有權利代替自己簽名按手印,他還告訴記者,如果未能鑒定為工傷的話,他也只能走普通的社保報銷程序,對于公司的一系列做法和回應,他非常失望。
俗話說“傷筋動骨一百天”,出院后,醫生交代曹先生,要多休息,切勿搬抬重物。目前,家里的重擔全部交到了妻子身上,曹先生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而公司的虛假簽名更是讓他痛上加痛。曹先生:“公司做了一些手腳,材料上面做了一些手腳,我心里覺得非常生氣,醫藥費八九千塊錢,也不是很多,我也是買了社保,但是他這種行為的話,我是覺得是欺騙行為。”
超市方也覺得很委屈,當時申報材料限期為1個月,加上走訪調查,時間很緊張,他們是為了幫助曹先生盡快申報,才“幫忙”簽字按手印的。
大朗鎮大潤發超市人資部主任石秋香:“我們是幫助員工,沒想到這種事幫了倒忙,這里蓋的是我們章,社保局說了,這里是不需要他本人簽名的,就是說我們多此一舉。”
對此,律師表示,曹先生從扭傷到去醫院治療,時間間隔較長,建議其尋找當時在場的同事、目擊人,或者調取現場視頻,并到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對傷情進行鑒定,尤其是新傷和舊傷的區別。而公司在未經過當事人曹先生同意的情況下,私自簽署虛假簽名,這不符合法律程序,若由此造成負面影響和損失,曹先生可通過法律提起訴訟。
律師喻秋:“都應當把這個權利當面告知員工,員工如果委托他人辦理的話,那么也需要與員工自己簽發的一個委托書,這樣才具有一定效益。”
律師提醒廣大務工者,在工作期間意外受傷,最好及時檢查或治療,而用人單位也應該及時與當事人或家屬溝通,為受傷員工提供便利和幫助,這樣可以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律師喻秋:“無論是在公司上班過程當中出現的事故行為,還是我們日常生活當中發生的交通事故,如果確實對身體有撞擊的話我們都建議相關的市民及時去做一個全面的體檢和檢查,這樣對于后續一些爭議和處理是比較不會產生歧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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