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5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今起申報
北京2015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今起申報 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昨天發布,2015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正式啟動。用人單位從今日起至7月25日期間,要以職工2014年度月平均工資為依據向社保經(代)辦機構申報,沒有上下限的限制,也不能瞞報、漏報。
據介紹,用人單位在申報2015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時,可以通過市人力社保局官網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www.bjrbj.gov.cn/csibiz)申報,也可以利用“北京市社會保險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軟件申報。通過網上服務平臺申報的,當時即可完成申報過程,無需再到社保經辦機構提交材料;通過企業版軟件申報的,只需打印《北京市2015年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匯總表》,一式兩份后簽字蓋章,用人單位和社保經(代)辦機構各留存一份即可。
社保繳費工資由工資總額確定,用人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如實申報。工資總額的計算原則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為根據。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以及其他根據有關規定支付的工資,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入成本的,不論是按照國家規定列入計征獎金稅項目的還是未列入計征獎金稅項目的,不論是以貨幣形式支付的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的,均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范圍。
市社保中心提醒,如果用人單位未按時申報社保繳費工資,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自7月起,將按照單位上月繳費額的110%確定2015年度社保繳費工資。
另外,在市、區(縣)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和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等社保代理機構以個人身份存檔,而且參加社保的個人,也需要到街道(鄉鎮)社保所等辦理申報2015年度社保繳費基數檔次的手續。逾期未申報的,本年度將依據其上一年度的繳費基數檔次確定。
2015年度社保繳費工資申報將持續至7月25日。自去年起,本市社保繳費年度調整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確保社保繳費年度與社會平均工資的發布時間同步,并與住房公積金繳費年度一致,避免了用人單位重復申報繳費工資,既方便了企業,也進一步減輕了企業的工作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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