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社保等負擔重違規操作國家需要適當減負
8月23日,國內最大的社保第三方專業機構“51社保”發布2015《中國企業社保白皮書》。白皮書調研顯示,盡管從參保及時性、繳費基數上看,企業社保的合規在快速提升,但仍有近62%的企業未按照職工工資實際核定,其中24%的企業統一按最低基數繳費(8月24日《北京青年報》)。
企業在社保方面不合規現象早就廣泛存在。曾有第三方機構發布《2012中國企業社保白皮書》顯示,在被調查的上千家中國企業中,高達69%的企業存在未能合規繳納社保基金的現象,統一按最低基數繳納占到近1/3。雖然最新白皮書顯示,不合規企業占比比前幾年有所下降,但依然暴露出很多問題。
按規定,企業應該按照職工實際工資核定繳費額度。當超六成企業操作不合規,就意味著這些企業職工的社保權益會受損失,待遇會受影響。這些企業之所以不嚴格依規操作,主要是為了給自己省錢,因為嚴格按規定操作的話,職工繳費多,企業繳費也多。也就是說,社保不合規暴露了企業的逐利本性。
雖然逐利是企業的共性,不應該過度指責,但多數企業通過違規操作逐利,尤其以損害職工社保權益來獲利顯然不夠道德。可見,這類企業缺乏起碼的社會責任感。同時,企業社保不合規也暴露出職工比較弱勢,缺少監督意識。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當然,部分職工也認可企業按最低基數繳費的做法,因為這樣做,職工個人當期收入高,如果企業嚴格按照職工實際工資繳社保,扣除社保費后職工當期收入就減少了。而這說明,部分職工收入偏低、經濟壓力大,不得不減損今后的待遇,以換取當期的高收入。希望有關方面在收入分配改革中對此加以重視。
更重要的問題是,由于社保等負擔重,一些企業不得不通過不合規操作來減輕負擔。之前,國務院副總理馬凱明確表示,養老保險繳費水平確實偏高,“五險一金”已占到工資總額的40%至50%。雖然今年對失業、工傷、生育三項社保標準下調,但占大頭的養老保險繳費沒有下降,企業社保負擔仍較重。
另外,這次調查也說明很多地方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沒有對企業社保繳費情況進行嚴格檢查、監督。由于我國社保覆蓋率長期沒有達到理想水平,地方有關部門為了鼓勵企業參加社保,往往對企業不合規的做法“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從某種程度而言,一些地方社保部門需要的“政績”是社保覆蓋率,不是合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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