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合同定薪酬繳交社保導游公司欲破零團費潛規則
簽合同定薪酬繳交社保 導游公司欲破零團費潛規則 日前,云南省旅游委聯合云南省人社廳、總工會共同下發《云南省導游歸屬管理及導游體制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改革方案》),要求在全省范圍內推進導游歸屬管理及導游公司體制改革工作。云南導游服務管理機構今后將統一為“導游服務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對此,行業人士和專家普遍認為,導游公司的成立有助于解決導游強迫游客購物、零負團費等行業潛規則,但推行難度不小。
導服機構升級導游公司
此次三部門下發的《改革方案》中強調,加強導游管理及導游公司體制改革,將全省的導游服務機構進行改制,統一設定為經營性質的導游服務公司。對于云南旅游形象危害嚴重的“黑導游”,今后將直接納入導游誠信“黑名單”,在“黑名單”限期內,任何旅行社導游公司不得聘用和使用。
此外《改革方案》中還提出,推動建立健全導游工資分配共決機制、正常調整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各地方要引導旅游企業建立導游職級、星級、業績與薪酬掛鉤的激勵機制,合理拉開不同級別、不同語言服務和各星級導游之間的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重業績、重服務質量的收入分配激勵機制和工資收入增長機制。
而在此前,云南省旅游發展委員會表示,將根據云南假日風光國際旅游集團采取的導游薪酬制措施,在全省范圍內進行推廣。
今年以來,云南省連續兩次發生導游辱罵游客事件。日前,國家旅游局約談云南省旅游委,責成其對屢次發生旅游服務質量和強迫游客購物整改不力的問題進行認真反思,舉一反三,開展切實有效的市場秩序整頓,從根本上解決旅游運行體制問題。
解構導游公司
一直以來,國內的導游公司普遍掛靠地方旅游局或旅游協會。此次下發的《改革方案》中明確提出要轉變導游公司經營性質,增加“勞務派遣”經營范圍,依法按照勞務派遣類公司設立,以管理經營導游派遣為主營業務。北京交通大學旅游系主任張輝分析:“將導服機構改制為導游公司后,未來導游與旅行社的關系將變為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博弈,而不是導游個體與整個旅行社的博弈。有利于規范導游隊伍,提升導游服務質量,杜絕導游行業中存在的買團賣團、墊付費用等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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