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投資管理辦法出爐或將由社保理事會運營
養老金投資管理辦法出爐 或將由社保理事會運營 備受關注的養老金投資管理辦法出爐。
8月23日,中國政府網掛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養老基金”)投資方案最終明確。其中,備受關注的“養老金入市”也得以明確:養老金入市比例不得超過凈值的30%。
《辦法》明確,基金投資運營采取多元化方式,通過組合方案多元配置資產,保持合理投資結構。養老基金目前只在境內投資,嚴格控制投資產品種類,主要是比較成熟的投資品種。其中投資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養老金產品的比例,合計不得高于養老基金資產凈值的30%。
相比此前的征求意見稿,《辦法》在養老基金投資股市上限、投資范圍等核心內容上未作改動。
《辦法》同時指出,養老基金將實行中央集中運營、市場化投資運作,由省級政府將各地可投資的養老基金歸集到省級社會保障專戶,統一委托給國務院授權的養老基金管理機構進行投資運營。
多位業內人士向早報記者表示,《辦法》中提到的養老基金管理機構多為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簡稱“社保理事會”)。此前社保理事會一直擔任全國社會保障資金投資運營工作,具有較豐富投資經驗。
而最受關注的入市資金量問題,專家也表示,并沒有此前網上傳言的萬億資金量那么多,“由于各省市的統籌層次不同,最終上報至國家的養老金總量并沒有3萬億元這么大,也就是說,實際不會超過6000億元。”中國社科院世界社會保障中心主任鄭秉文表示。
值得關注的是,《辦法》正式公布稿和7月份征求意見稿相比,新增了第十二條“國家對養老基金投資實行嚴格監管的要求”和第六十七條“國家工作人員在養老基金投資管理、監督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責任”的內容,體現國家對于基本養老保險資金投資運營注重安全和穩健的監管思路。
《辦法》8月17日已由國務院正式印發,并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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