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召開深化直屬國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會議
內蒙古自治區召開深化直屬國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會議
8月19日,自治區深化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在呼和浩特市召開了深化自治區直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會議。
會議的主要任務,是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深化自治區直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見》,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安排部署下一步自治區直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
會議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部務委員閆同義主持,自治區改革領導小組成員、自治區人社廳副廳長王燕峰、自治區國資委副主任及永乾分別在會上作了講話。自治區深化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人和聯絡員,自治區直屬國有企業主管部門負責人,自治區直屬國有企業負責人和企業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參加會議。
會上,王燕峰副廳長代表自治區深化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就貫徹落實《意見》講了三點意見:一是充分認識深化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深化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內容。這項制度的改革,有利于進一步健全薪酬分配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強化國有企業負責人的責任,增強企業的發展活力;有利于形成與企業職工之間的合理分配關系,調節不同行業企業負責人之間的薪酬差距,推動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有利于形成正確的價值導向,強化國有企業負責人的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更好發揮對其他各類企業的引領示范作用。二是扎實做好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各項工作。要正確把握改革的方向、改革的重點任務和改革的方法步驟,科學設定負責人薪酬結構,合理確定負責人薪酬水平,完善薪酬的形成機制;要健全薪酬考核評價機制和監管機制,統籌規范薪酬支付管理和薪酬外福利待遇;要分類、分級、分層和分步推進自治區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三是切實把各項改革措施落到實處。各部門、各直屬國有企業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督促指導,切實履行職責,做好《意見》的貫徹落實,確保改革的各項部署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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