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改革最新消息:國企改革將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

關于深化國企改革指導意見公布
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這是新時期指導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從總體要求到分類改革、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和國資管理體制、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強化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等方面提出國企改革目標與舉措。
在分類監管、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股權多元化、國企重組整合、整體上市等方面亮點頻現。明確表達未來國企用人機制市場化、去行政化的總體思路。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
將國企分為商業類與公益類
《指導意見》共分8章30條。其中提出,到2020年,在國有企業改革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決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國基本經濟制度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現代企業制度、市場化經營機制。
《指導意見》提出,將國有企業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并實行分類改革、分類發展、分類監管、分類定責、分類考核,推動國有企業同市場經濟深入融合,促進國有企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有機統一。按照誰出資誰分類的原則,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負責制定所出資企業的功能界定和分類方案,劃分并動態調整本地國有企業功能類別。
大力推動國有企業改制上市
針對國有企業存在的制約不足問題,《指導意見》提出積極引入各類投資者實現股權多元化,大力推動國有企業改制上市,創造條件實現集團公司整體上市。
針對一些國有企業董事會形同虛設、“一把手”說了算等問題,提出完善治理結構的重點是推進董事會建設,建立健全權責對等、運轉協調、有效制衡的決策執行監督機制。針對一些國有企業激勵約束不足、活力不夠的問題,提出實行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企業薪酬分配制度,繼續深化企業內部用人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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