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居民“養老金蒸發”呼喚社保實現透明化管理
棗莊居民“養老金蒸發” 呼喚社保實現透明化管理 社保腐敗案件之所以在我國頻發,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我國社保并沒有實現透明化管理,廣大參保人的知情權不能得到有效保證、容易被剝奪造成的
山東省棗莊市市中區多戶居民養老保險“蒸發”被曝光后,眾多在棗莊市市中區辦理養老保險的居民前往養老保險辦理機構,查詢個人養老保險賬戶情況。據最新統計結果,當前遭遇類似情況的人數已達到600多人。“蒸發”養老保險的經辦人、棗莊市市中區人社局勞動保險事業分處副主任陳俊全目前正被通緝(9月21日澎湃新聞)。
數百人的養老金神秘“蒸發”,基本等于把這些百姓的養老和救命錢都填進了黑洞。都說社保相當于老百姓的養老錢和救命錢,可是,讓人不敢相信的是,就是連老百姓的養老錢和救命錢,一些人仍然可以輕而易舉地實現監守自盜,據為己有。我國社保的監管水平,由此可見一斑。
聯想到2006年上海發生的“社保大案”以及各地發生的類似案件,筆者認為,社保腐敗案件之所以在我國頻發,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我國社保并沒有實現透明化管理,廣大參保人的知情權不能得到有效保證、容易被剝奪造成的。沒有陽光的照射,社保基金就很可能成為政府職能單位的“小金庫”,想用就用,想拿就拿,至于保護公眾利益不受損,就很難談及了。
社保實現透明化、陽光化管理,是法律制度作出的明確要求。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同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參加社會保險情況以及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支出、結余和受益情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可以肯定的是,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如果從中央到地方,各級社保管理部門都能按照法律要求去做,相信任何一個地方的社保管理都不會出現職務犯罪的情況。
需要明確的是,公共性、福利性是社保制度的兩個最基本屬性。社保領域出現的任何一起腐敗案件,無論涉案金額大小,危害都可能會超乎我們的想象。造成投保人的損失只是一個方面,這樣的案件還可能會中傷一大批投保人對于我國社會福利制度的信任,政府的公信力也將打上折扣。
因此,對于任何一起社保腐敗案,都必須嚴懲。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違反本法規定,隱匿、轉移、侵占、挪用社會保險基金或者違規投資運營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希望棗莊市市中區的所有相關責任人都能受到法律的嚴懲或問責。同時,也希望其他地方的社保部門、審計部門,及時跟進監督,并在最大程度上實現透明化管理,以確保社保領域不再發生此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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