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基本醫保定點醫藥機構變更辦理服務指南
合肥市基本醫保定點醫藥機構變更辦理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辦理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變更登記
二、設定依據
1、《合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市政府157號令)
2、《合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
3、《合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醫療服務協議》
4、《合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定點零售藥店醫療服務協議》
三、辦理條件
本市社會保險定點醫藥機構的名稱、法定代表人(民營定點醫療機構不可變更)、經營類別(營利或非營利)、經營范圍、診療科目、服務對象、地址及醫療機構等級等發生變化時需變更登記。
四、辦理材料
(一)辦理定點醫療機構變更登記需攜帶的資料
1.關于變更的書面申請;
2.變更后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或《合伙企業營業執照》或工商部門登記的營業執照的新證原件及新舊證件復印件;
4.其它與變更有關的證明材料;
5.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6.證件原件審查后即返還。
(二)辦理定點零售藥店或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所屬門店變更登記需攜帶的資料
1.關于變更的書面申請;
2.變更后的《藥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變更后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或《合伙企業營業執照》或工商部門登記的營業執照的新證原件及新舊證件復印件;
5.其它與變更有關的證明材料;
6.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7.證件原件審查后即返還。
五、辦理地點
合肥市政務環路88號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1樓1113室
六、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7:00
七、聯系電話
0551-63536538
八、辦理流程
1、定點醫療機構名稱、所有制性質、經營類別(營利/非營利)、法定代表人、診療科目及大型診療項目、服務對象、床位數以及醫院等級等發生變化的, 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在衛生行政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后十五日內,持書面變更申請、已變更資料原件及復印件等有關證明材料,到合肥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辦理。
2、定點零售藥店和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所屬門店名稱、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經營地址等發生變化的,定點零售藥店應當在工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完成變更手續后十五日內,持書面變更申請和已變更資料原件及復印件等有關證明材料,到合肥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辦理。
附件:定點藥店.doc
定點醫療機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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