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因病或非工傷職工辦理退休(退職)勞動能力鑒定流程
廈門因病或非工傷職工辦理退休(退職)勞動能力鑒定流程
事項名稱 | 因病或非工傷職工辦理退休(退職)勞動能力鑒定 |
事項類別 | 公共服務事項 |
事項分類 | 面向法人和個人 |
法定依據 | (一)《國務院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 |
辦理條件 | (一)須為廈門市戶籍人口; |
辦理流程 |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60日,特殊情況90日。 |
承諾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20-30日。 |
申報材料 | (一)提交《廈門市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表》原件一份; |
相關表格 | 廈門市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勞動能力鑒定表 |
事項收費 | 收費名稱:勞動能力鑒定費 |
辦理機關 | 廈門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
責任部門 | 廈門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 |
受理地址 | 廈門市湖里區云頂北路842號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A廳25-26號窗口 |
辦公時間 | 【冬季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夏季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
聯系電話 | 12333 |
監督電話 | 7703900 |
受理形式 | 暫未開通網上受理,請至窗口受理 |
結果在線查詢 | |
在線咨詢投訴 | |
備注 | 腫瘤科每月下旬受理,精神科6月、12月下旬受理,其余科門每季度最后一個月(3月、6月、9月、12月)下旬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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