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間的職工需要交納社會保險費嗎?
2015-09-16 | 瑞方人力
試用期間的職工需要交納社會保險費嗎?
答:實踐中,有些用人單位單方和職工協(xié)商試用期內不繳納社保,約定如果試用期結束后正式轉正再予以補繳。這種做法是完全錯誤的,實際上是對社會保險法律的誤解。社會保險是國家為職工的生活、醫(yī)療保障而實行的強制性保險。雙方當事人不得自由協(xié)商。即使雙方有書面約定,但是如果約定的內容與法律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相違背,也會被認定為無效。
下一篇:
國家機關公務員是否適用社會保險法?
熱門資訊
瑞方人力斬獲2018年中國互聯(lián)網(wǎng)+人力資源服務類值得信賴品牌獎
2018-04-19
入職前工作流程
2017-10-10
勞資糾紛處理流程
2017-10-10
幾種合理避稅方式
2017-10-10
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
2017-10-10
官方!海南2017年社保繳費基數(shù)最新調整:平均工資4867元
2017-09-13
28省份明確高溫津貼發(fā)放標準部分地區(qū)上調_28省份高溫津貼標準一覽表
2017-09-13
新生兒社保如何辦理新生兒辦社保有什么用
2017-06-08
法定退休年齡是多少歲延遲退休規(guī)定2017
2017-0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