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確高溫津貼支付標準和支付對象_2016年上海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上海明確高溫津貼支付標準和支付對象_2016年上海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據《勞動報》報道,昨天是夏至,本周,上海就可能迎來今夏首個高溫日。勞動者的高溫津貼到位了沒有?本市出臺企業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的相關規定至今已有9年,本月,市人社局、市總工會等再次發布通知,明確高溫津貼的支付標準和支付對象。但對于不少勞動者而言,高溫津貼依然只是“紙上清涼”。
本報連續多年對于高溫津貼的落實情況進行調查,結果不容樂觀,勞動密集型行業和中小非公企業尤為嚴重。不少用工單位為了節約成本開支,鉆政策空子,不按時發放、少發放,有的甚至干脆不發放。另外,用毛巾、牙刷、礦泉水等代替高溫津貼,變相克扣勞動者應得的補償性工資待遇的現象也不少見。而與此相對應的是,關于高溫津貼的勞動爭議案件卻少之又少。為什么?原因很簡單,勞動者害怕為了高溫津貼反而丟了工作,只好選擇忍氣吞聲、逆來順受。
高溫津貼制度推行多年,相關部門也多次發文,要求加強監管、落實政策,但這一規定依然在一些行業、企業淪為“紙上清涼”。主要原因在于,這些企業對勞動者權益的漠視,對法律法規的視而不見。職工的忍讓,助長了他們的氣焰,違法成本過低,壯了他們的膽。在發放高溫津貼這件事上,我們缺的不是通知規定,而是相關部門的執行力。要讓勞動者切切實實地拿到高溫費,相關部門應當對用人單位落實員工高溫待遇,實行“高壓”政策,依法嚴懲違反規定的企業;同時加強對高溫立法的重視,彌補這方面的法律缺陷,盡快出臺相關正式的法律。工會組織應聯合有關方面和政府職能部門,切實做好法律監督、輿論監督、誠信監督等工作,為勞動者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和正當利益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2016年上海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1、上海市高溫費每月200元,連發4個月
從2011年開始,上海的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執行時間為6月1日至9月30日,共4個月,勞動者共可領取800元的高溫津貼。
2、不發高溫費員工可舉報或申請仲裁
企業未按規定支付勞動者高溫費的,勞動者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證部門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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