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談論3年工作經驗時我們在談論什么
在很多企業包括瑞方人力的招聘事務中,HR常常要求任職者有2至3年工作經驗,千萬不要因為司空見慣而小看了這句話。3年經驗背后往往對求職者隱藏著多重的要求。那么,當我們談到3年工作經驗,我們實際在談論什么?
我們在初入行的頭三年,處于一個學習和積累的狀態。我們的工作技能和工作方式及職場世界觀都會在這三年內逐漸鍛煉,并開始成熟。我們漸漸能夠獨自處理一些重要工作甚至開始對工作有決策的能力。3年以上時間的歷練,對職業的思考已經深入,我們開始思考自己未來的發展。現在我們來看3年工作經驗使我們有什么不同:1經驗豐富即來即用,2無需花太多時間培養,3能獨立處理重要項目。HR的要求,實際對求職者隱藏著上述的期望。
從人力資源的角度講,員工的發展一般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低能力、高意愿。第二階段,有些能力但意愿較低。第三階段,能力較強且有變動的意愿。第四階段,能力強、意愿高。大多數人未能在工作上獲得突破都是因為熬到第三階段就跳槽,然后重新在一個組織中從第一階段到第三階段,以此惡性循環。只有經歷過第四階段的員工,才是一個成熟的人才。
每個人都各不相同的,所以每個人從第一階段到第四階段所需要花費的時間和成長方式都不同。但一般對工作經驗有要求的職位會在招聘中要求一到三年工作經驗,中層職位要求三到五年工作經驗,高層職位要求八至十年以上工作經驗。而不做工作經驗要求的,一般為可替代性很強的職位。
瑞方人力認為,若想進入第四階段,成為人力資源少市場上炙手可熱的人才,一定要在思想和技能上同時超越自己。在工作中,對能提升自己水平和技術的工作,一定要不怕辛苦,爭著搶著也要做。因為這些寶貴的工作經驗,將成為你今后職場打拼的重要資歷;對重復性很高的工作,盡量少做或者不做。很多朋友可能要說,“我們平時很多工作都是機械性的,怎么可能放手不去做?”這就需要我們多思考,用工作中的空余時間,用工作外的休息時間,總結研究工作改善的方式,即使重復性很高的工作,也有很多改善的空間。機械的是工作事務,而不是你的能力與思想。只有做到這樣,我們才能突破到達第四階段,成為單位里的核心人才,領導心儀的重點下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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