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約奧運精彩紛呈的背后,運動員的權益怎么保障
里約奧運會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我們欣賞著運動員精彩的表現,談論著小鮮肉洪荒之力興奮劑等熱詞八卦,在這炎熱夏季里享受著運動員們用青春與汗水帶給我們的快樂和激情。然而競技體育也有著嚴酷的一面,能夠登上奧運賽場的運動員注定只是金字塔尖上的極少數。絕大多數運動健兒吃完了“青春飯”后,既沒有奧運光環帶來的人氣價值,又帶著一身“職業病”,除了自己本行外一無所長。所以運動員的社會保障問題迫切需要得到解決。我們國家也始終非常關注和重視的運動員社會保障機制的建立。

2002年,國家體育總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退役運動員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要求建立和完善運動員的社會保障機制。當時針對運動員的職業特點,考慮與整個社會保障機制相銜接。運動員參照工傷保險辦法和標準享受有關待遇,所需資金由運動員所在單位統籌考慮。有條件的單位可推行運動員傷殘互助計劃。工傷保險成為運動員第一個國家統籌購買的險種。
2006年,鄒春蘭,這位昔日全國舉重冠軍,退役后卻當了搓澡工。鄒春蘭成為當時社會關注的焦點,也因此促成了運動員社保新政的出臺。即《關于進一步加強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各級體育、財政和勞動保障部門在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過程中,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逐步將各優秀運動隊編制內運動員納入當地社會保障覆蓋范圍,并妥善解決編制外試訓運動員的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問題,建立完善的運動員社會保險基礎檔案。運動員退役后執行新進入單位的社會保險制度。這一政策的出臺,也標志著運動員的社保問題基本得到了比較全面的解決。
2015年,中國體操退役女將、北京體育大學大四學生田靜患腎衰竭無力負擔救治費用一事引發了社會輿論的關切。國家體育總局表示,根據規定,患重大疾病的在役或退役運動員,若確實無力承擔超出社保范圍的醫療費用,可申請特殊生活困難補助及危困救助。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的通知》和《運動員保障專項資金財務管理辦法》,在運動員重大傷殘、特殊生活困難救助、職業輔導、教育資助等方面設有專項經費保障和系統管理流程措施,國家體育總局認定的各優秀運動隊在役和退役運動員均在保障范圍之內,運動員可通過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地方上要求根據規定,各省區市為運動員辦理醫療、工傷和失業保險,可根據實際情況辦理養老保險和生育保險。
而在體育系統內部,通過統籌安排,使得各項目協會積極配合運動員保障工作。目前已經有運動員保障專項基金開始設立。運動員社保制度的完善與保障基金的設立,標志我國的運動員保障機制一步步走向正規化,這使得運動員能免去后顧之憂,全身心投入到訓練與比賽之中,也為我國全民體育事業的不斷前進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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