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要逐步覆蓋所有醫療服務
國務院辦公廳今日印發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4年工作總結和2015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通知》明確深化醫保支付制度改革,支付方式改革要覆蓋縣域內和試點城市區域內所有公立醫院,并逐步覆蓋所有醫療服務。
以下為《通知全文》:
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4年工作總結
2014年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開局之年,也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關鍵之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突出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上下聯動,內外聯動,區域聯動,統籌推進相關領域改革,著力用中國式辦法破解醫改這個世界性難題,取得新的進展和成效。
(一)綜合施力,多方保障,形成醫改工作合力。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醫改工作。習近平總書記要求立足中國實際,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努力破解醫改難題,強調沒有全民健康,就沒有全面小康,指出要推動醫療衛生工作重心下移、醫療衛生資源下沉,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李克強總理多次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醫改工作,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強調要進一步樹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是公共產品的理念,切實履行政府辦醫責任,注重發揮市場作用,有序放寬社會力量辦醫準入,推動醫改向縱深發展,使人民群眾得實惠、醫務人員受鼓舞、資金保障可持續。劉延東副總理主持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及專題會議研究部署醫改重點工作。
1.加強醫改組織領導。國家層面強化頂層設計,加強與省級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統籌協調。醫改領導體制進一步理順,各地醫改機構和人員調整逐步到位,各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協作配合,加大了對醫改工作的協調推進力度。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將醫改作為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建立健全領導決策、統籌協調、督查督辦等機制,層層分解任務,傳導責任和壓力,保障了醫改扎實有序推進。
2.加大規劃引導和投入力度。國家高度重視醫改資金保障工作,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以下簡稱“十二五”規劃)衛生領域重點工程專項建設任務和“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十二五”醫改規劃)要求,進一步加大醫改資金投入力度,落實各項衛生投入政策。2014年,全國財政醫療衛生(含計劃生育)支出預算安排10071億元,比上年增長9.62%,比同期全國財政支出增幅高出0.47個百分點。其中,中央財政醫療衛生支出3038億元,比上年增長14.34%,比同期中央財政支出增幅高出5.74個百分點。
3.強化體制機制改革。把建機制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著重強調破除公立醫院以藥補醫機制,建立健全科學補償機制和公益性運行機制;著重強調進一步深化基層綜合改革,鞏固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提升基層服務能力,調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積極性;著重強調完善全民醫保體系,做好基本醫保、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疾病應急救助等制度的銜接,形成政策合力。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機制。
4.注重宣傳引導。中央和各地新聞媒體把握主旋律,增強主動性,繼續把醫改宣傳作為重要任務,結合醫改重要政策文件發布等時機,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凝聚社會共識。大力宣傳各地在醫改重點領域探索出的典型做法和經驗,堅定社會各界推進醫改的決心和信心。同時,加強對醫改輿情的分析研判,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為醫改順利推進營造平穩、有序的社會氛圍。
(二)統籌謀劃,重點突破,各項改革任務有效推進。以公立醫院改革為重點,以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為導向,深入推進社會辦醫、全民醫保體系建設、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規范藥品流通秩序等重點任務,統籌推進相關領域改革。
1.加快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動建立運行新機制。突出抓好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召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電視電話會議,李克強總理作出重要批示,劉延東副總理出席會議并講話。衛生計生委等5部門印發《關于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意見》,配套出臺《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效果評價實施方案》。啟動第二批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試點縣(市)擴大到1300多個,河北、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四川、陜西、青海12個省份實現改革全覆蓋。衛生計生委舉辦24期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培訓班,各地4400余人參加了培訓。在各地自查基礎上,2014年底,國務院醫改辦會同有關部門組成12個督查組,對29個省份進行了現場督查。從督查情況看,各地對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組織領導更加有力,政策體系更加完備,政府責任進一步落實,以取消以藥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的綜合改革不斷深化,縣域醫療服務體系能力明顯提高,人民群眾開始感受到改革帶來的實惠,試點地區縣域內就診率達到85%以上。截至2014年底,全國66%的縣(市)取消了藥品加成,醫療服務價格進一步理順,醫院收支結構得到優化,經濟運行正在步入良性軌道。問卷調查顯示,醫務人員對改革的認同度達到82%,群眾對醫改和就診體驗的滿意度達到96%。
擴大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新增17個國家聯系試點城市,實現每個省份(西藏除外)至少有1個試點城市。研究制定了關于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和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效果評價實施方案。衛生計生委、財政部在福建省三明市召開了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座談會。2014年6—7月,衛生計生委、財政部、國務院醫改辦會同有關部門及專家對第一批17個試點城市和福建省三明市公立醫院改革情況進行了評估。從評估情況看,改革試點總體方向正確,各地對推動改革的認識不斷深化,試點城市公立醫院收支結構日趨合理,醫務人員收入水平穩步提升,醫藥費用過快上漲的勢頭得到初步遏制。試點城市三級公立醫院次均診療費用和人均住院費用增長率得到有效控制,分別從改革前的9.14%和12.71%下降到5.34%和3.95%,群眾醫療費用自付比較改革前降低了10個百分點左右。
2.大力推進社會辦醫,加快形成多元辦醫格局。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40號)精神,加大對社會辦醫的支持力度,重點發展非營利性非公立醫療機構,著力構建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為主體、營利性醫療機構為補充,公立醫療機構為主導、非公立醫療機構共同發展的多元化辦醫格局。一是放寬市場準入限制。推動各地在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中為非公立醫療機構留出空間。衛生計生委、商務部印發《關于開展設立外資獨資醫院試點工作的通知》,允許境外投資者通過新設或并購的方式在試點地區設立外資獨資醫院。目前,非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數達到43.9萬所,占全國醫療衛生機構總數的45%,非公立醫療機構門診量占全國門診總量的22.3%。進一步放寬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要求,2014年批準9家非公立醫院配置甲類大型醫用設備。將港澳臺投資者在內地設置獨資醫院的審批權下放至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外國醫療團體來華短期行醫的審批權下放至設區的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營利性醫療機構設置審批由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后置審批。二是放開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發展改革委等3部門印發《關于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所有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非公立醫療機構可根據自身特點提供個性化醫療服務;非公立醫療機構執行與公立醫療機構相同的報銷支付政策。三是清理取消不合理規定。梳理妨礙社會辦醫的不合理規定,提出了清理清單和建議,推動有關部門按時限完成清理工作。地方出臺了一批專項配套文件和細化措施,在土地使用規劃、大型設備購置、醫保定點、職稱評定等方面保障非公立醫療機構與公立醫療機構同等待遇。四是推進醫師多點執業。衛生計生委等5部門印發《關于推進和規范醫師多點執業的若干意見》,確定了醫師多點執業的資格條件、注冊管理、人事(勞動)管理和醫療責任;發揮政策導向作用,鼓勵醫師到基層、邊遠地區、醫療資源稀缺地區和其他有需求的醫療機構多點執業。據統計,已有累計近17萬名城市醫院醫生到縣鄉醫療機構執業。五是推進社會辦醫國家聯系點和公立醫院改制試點工作。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督促地方開展社會辦醫政策落實情況自查,對13個社會辦醫國家聯系點所在省份進行抽查。衛生計生委會同國資委積極研究推進國有企業所辦醫療機構改制試點。六是按照中央有關改革部署要求,發展改革委加快研究起草進一步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的指導性文件。
3.扎實推進全民醫保體系建設,筑牢群眾看病就醫保障網。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人均政府補助標準提高到320元,個人繳費標準提高到人均90元。保障水平穩步提高,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分別達到80%、70%和75%。一是推進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國務院醫改辦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啟動試點工作。截至2014年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擴大到所有省份,有16家保險公司在27個省份承辦大病保險,覆蓋約7億人口,大病保險患者實際報銷比例在基本醫保報銷的基礎上提高了10—15個百分點,患者就醫負擔進一步減輕,基本醫保制度的保障效應進一步放大。國務院辦公廳組織有關部門對部分省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開展情況進行了督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衛生計生委分別對城鎮居民和新農合大病保險作了評估。在此基礎上,加快研究制訂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的指導性文件。二是深化醫保支付制度改革,加強醫療保險監督管理,推進異地就醫結算管理和服務。指導各地在加強基金預算管理的基礎上,推進醫保付費總額控制工作,普遍開展按人頭、按病種等多種付費方式相結合的復合付費方式改革。推進醫保實時監控,確定45個地區開展醫療服務監控試點,有效遏制了不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和欺詐騙保案件的發生。大力推進異地就醫結算,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基本實現市級統籌,北京、天津、上海、海南、重慶、西藏6個省份實現了省級統籌,28個省份建立了省內異地就醫結算系統或利用省級大集中系統支持省內異地就醫結算;90%的新農合統籌地區實現了省內異地就醫即時結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計生委分別會同有關部門印發文件,推進跨省異地就醫結算工作。三是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機制。衛生計生委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各地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15號),30個省份建立了疾病應急救助制度,設立了救助基金,全年已有33萬人獲得救助。醫療救助制度進一步完善,14個省份已全面推開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試點。四是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制定出臺《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4〕50號),明確了促進商業健康保險加快發展和參與醫改的系列政策措施。保險公司積極開展重大疾病保險,探索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的健康保障需求。2014年,商業健康保險保持較快增長,保費收入1587.2億元,同比增長41.3%;100多家保險公司開展了商業健康保險業務,備案銷售的健康保險產品共有2300多種。
4.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13〕14號)。一是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30個省份(西藏除外)和軍隊系統建立了省級(全軍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落實招生產企業、招采合一、量價掛鉤、雙信封制、全程監控等制度,完成了以省(區、市)、軍隊為單位的網上集中采購。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推動縣級公立醫院和城市公立醫院優先使用基本藥物,逐步實現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配備并優先使用基本藥物。加強基本藥物生產和質量監督,確保基本藥物質量安全。二是建立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機制。已完成第一批4個用量小、臨床必需的基本藥物品種的定點生產招標工作。衛生計生委等8部門印發《關于做好常用低價藥品供應保障工作的意見》,保障常用低價藥品供應。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改進低價藥品價格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政府定價范圍內的低價藥品,由控制最高零售限價改為控制日平均使用費用上限標準,具體價格通過市場競爭形成,鼓勵低價藥品的生產供應;發布了530種低價藥品清單。在國家公布的低價藥品清單的基礎上,已有30個省份公布了省級低價藥品清單,平均每個省份新增213個品種。衛生計生委等6部門印發《關于保障兒童用藥的若干意見》。三是進一步深化基層綜合改革。衛生計生委和財政部確定17個省份34個縣(區)為基層綜合改革重點聯系點,推進完善績效工資和考核制度等改革措施。進一步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推動包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內的各級醫療衛生事業單位逐步建立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的靈活用人機制。四是穩定鄉村醫生隊伍。國務院醫改辦組織開展了對12個省份鄉村醫生政策落實情況的專項督導,推動地方采取多種方式妥善解決老年鄉村醫生的養老保障和生活困難問題,同步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推動開展全科醫生和鄉村醫生簽約服務試點,轉變服務模式和執業方式。
5.深化藥品流通領域改革,規范藥品流通秩序。一是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采購機制。借鑒國際藥品采購通行做法,充分吸收基本藥物采購經驗,研究制訂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指導性文件。二是推進藥品價格改革。按照中央關于推進價格改革和深化醫改的部署要求,研究制訂推進藥品價格改革的指導性文件。三是規范藥品流通經營行為。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組織對8個省份10個藥品批發企業開展飛行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實施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制度。四是提升藥品流通服務水平和效率。清理和廢止阻礙藥品流通行業公平競爭的政策規定,努力構建全國統一市場,推進醫藥分開,鼓勵零售藥店和連鎖經營發展。提升藥品流通行業的組織化、現代化水平,增強基層和邊遠地區藥品供應保障能力。
6.統籌推進相關改革工作,發揮政策疊加效應。一是積極推進衛生立法工作。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組織啟動基本醫療衛生法立法工作。國務院修訂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積極推進中醫藥法立法進程。二是優化醫療衛生資源布局。組織編制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2015—2020年),促進資源合理配置。三是繼續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提高到35元,中央財政補助資金260億元全部下撥至地方。研究制訂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增加后的服務內容和相關效果保障措施。推動整合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服務資源。國家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實現全國所有縣(市)全覆蓋。以鄉(鎮)為單位,全國適齡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總體保持在90%以上。高血壓、糖尿病患者規范化管理人數分別達到8503萬和2466萬,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率達到65%以上。艾滋病防治、婦幼衛生等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深入實施。四是加強醫藥衛生信息化建設。加快推進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促進公共衛生、計劃生育、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管理和綜合管理6個業務系統互聯互通、數據共享。加快實施信息惠民工程,制定推進遠程醫療服務的政策措施。五是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繼續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完善免費醫學生就業政策,為2015年第一屆免費醫學生畢業就業做好準備。推進落實衛生計生委等7部門《關于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的指導意見》,組織遴選了559個培訓基地,招收5萬名住院醫師參加培訓,中央財政投入33億元予以支持,基本形成“5+3”的人才培養新模式。教育部、衛生計生委等6部門印發《關于醫教協同深化臨床醫學人才培養改革的意見》,大力推進醫學教育體制改革。研究建立符合醫療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六是加強醫療衛生全行業監管,加大執法檢查力度。落實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啟動修訂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研究制訂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過快增長的指導性文件。七是注重發揮中醫藥的作用。在公立醫院改革、發展社會辦醫、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等方面充分發揮中醫藥的特色和優勢。深入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組織研究制訂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和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規劃。八是強化科技支撐。打造了一批跨學科、跨地域的新型協同研究網絡,攻克了一批重大疾病防控關鍵技術。繼續強化新藥創制和醫療器械國產化科技投入,研究促進醫療器械國產化的政策措施。加快推進“數字化醫療工程技術開發”項目,有力支撐醫療信息化建設。九是建立健全考核評估機制,開展“十二五”醫改規劃中期評估和醫改監測,研究第三方參與醫改評估機制。在推進落實各項醫改任務的同時,為進一步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加大改革探索力度,在地方主動申請的基礎上,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決定選擇江蘇、安徽、福建、青海4省開展綜合醫改試點,力爭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為全國醫改積累經驗、提供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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