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將迎“十二連漲” 今年上調約6.5%
自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并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
●此前11年,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每年上調10%左右
●今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養老金或增140元
●并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等適當傾斜
2016年將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提交審查的預算報告寫明,自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并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
這意味著在2005年到2015年連續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基礎上,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將實現“十二連漲”。
根據預算報告,這一調整是基于統籌考慮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和物價漲幅等因素。2016年我國將努力建立基本工資正常調整機制,促進在職和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協調增長;還將完善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堅持精算平衡,建立更加透明易懂的收付制度,進一步健全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約束機制。
預算報告提出,2016年,我國還將完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研究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方案。
【數說】
10%
2005年,養老金經過第一次調整后為月人均714元。隨后,養老金每年調整一次,到今年總計調整12次。
2005年至2015年,除2006年增幅較大外,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每年以10%左右的幅度遞增。
140多元
2015年全國近8000萬名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后已達到月人均2200多元。如今年再上調6.5%左右,則每人每月有望增加140多元。
20年
今年養老金調整范圍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此前皆為“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這是因為國務院2015年公布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并軌方案,標志著近20年的養老金“雙軌制”終結。
300%封頂
60%托底
在基本養老保險方面,單位按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本人繳費工資高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部分不納入繳費基數,低于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基數繳費,即“300%封頂、60%托底”。在職業年金方面,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
【解讀】
6.5%幅度是否合理?
漲幅定為6.5%,是否合理?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認為,養老金此前連續多年上調10%,一是因為養老金起點較低,二是因為我國經濟快速增長。養老金漲幅要高于物價漲幅,但不宜長期超過工資增幅,只要在兩者之間,都是合理的。
衡量退休人員生活水平通行的指標是“養老金替代率”(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水平與退休前工資水平之比)。國際經驗顯示,當養老金替代率達到70%左右時,退休人員的生活水平與在職時大體相當,而低于50%時生活質量則明顯下降。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說,“2014年我國養老金替代率達到了67%。”
兩個“倒掛”怎么辦?
養老金連續上調,一些地方和行業出現了兩個“倒掛”的現象:一是“趕上點”的退休人員養老金比多繳、長繳的退休人員養老金高;二是退休人員養老金比在職人員還要高。
“解決這兩個問題,最根本的是要改革養老金計發辦法和調整辦法。”金維剛說。人社部部長尹蔚民說,目前人社部正在對養老保險體系進行頂層設計,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其中一個重要內容是完善個人賬戶,體現激勵、約束兩方面的作用。 “在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同時,也要體現二次分配的公平性,也就是繳費和待遇相聯系但不成正比,養老金應適當向低收入群體、弱勢群體等人群傾斜。”
1375億多元從哪里來?
人社部統計,2014年,我國企業離退休人數已達到8015萬人,即便不加上2015年退休的企業員工,按6.5%的增幅計,一年也要多出1375億多元的養老金。 “去年養老保險基金的總收入是2.7萬億元,總支出是2.3萬億元,當期結余3000多億元,累計結余是3.4萬億元。”尹蔚民說。但各省份之間差異比較大,從長遠看,應對人口老齡化需要增強基金的持續發展能力。
我國的養老保險是“代際贍養”,也就是現在工作的人“養”已經退下來的人。一個需要加以應對的問題是,我國的贍養比正在逐步降低,原來是3.3:1,現在已經降到2.9:1,而且老齡化正在加速,形勢嚴峻。
全國政協委員司富春建議,我國應加快推進養老保險全國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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