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加入外國籍仍可領取中國養老金!
相信不少朋友都有把父母接到澳洲來養老的計劃,然而老人往往會顧慮,自己在國內辛苦了一輩子,交了不少養老金給國家,來到國外后還能享受這一福利么?
答案是:可!以!的!
沒錯!中國政府就是這么棒棒的!!雖然和北歐、澳洲這樣的高福利國家沒法比,但是在申領養老金這一塊兒還是看得很開的!只要您此前依法繳納社保滿15年,并且到了依法領取養老金的年齡(男性職工年滿60周歲,女性職工滿5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哪怕您改了國籍,不再是中國人了,但依然有資格申領中國的養老金!
根據養老保險法的規定,即便退休的人加入他國國籍,只要他在國內履行了自己繳納養老保險金的義務,就符合領取條件!出于保護個人財產權的角度,理應支付其基本的養老金。政策早在1982年就出臺了,如今已經實現了華人、華僑、歸僑等群體的全覆蓋哦。 而在2015年,中國政府更是將海外華人的養老金領取程序大幅簡化。之前,申請人除了需要提交本人護照、居留證外,還要提交離退休證明。但在2015年外交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關于在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表有關問題的通知》(領外函[2015]660號)規定,自2015年7月1日起,中國領事可根據海外當事人的申請,為其出具“在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表”,申請人無須再提交離退休證明!
也就是說,雖然你出國定居了,不論你是加入了澳洲國籍,還是依舊持有中國護照,只要你出國前辦理了離退休手續、在國外持續開具“生存證明”、滿足中國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和社保條件,就可以依法領取養老金!而且,中國的政策還顧及老人的感受,在今年7月把“生存證明”改成了《在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表》(俗稱“健在確認表”),避開了“生存”、“健在”等中國人忌諱的詞語。
雖然華人、華僑有資格申領養老金,但翻閱法規,發現所有條例都有一個隱含條件,那就是“退休人員”,潛臺詞就是“出國前得是辦理了離退休手續”,說白了就是,“出國前還沒退休的,就不能申請養老金”。這點很容易被人忽視。別小看這個坑,它影響了大批老一輩華僑華人,尤其是集中在80年代、90年代初出國的那些。彼時中國的養老金制度尚不完善,而華僑出國后在海外工作的年限又不足以領取養老金,這就讓很多老一輩華人華僑陷入了國內有養老金沒法認領而國外沒有養老金可領的尷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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