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醫保使用手冊,收了!
南京職工醫保個人賬戶除了看病和健身,醫保卡使用過程中遇到中斷怎么辦?醫保關系如何轉出轉入?史上最權威整理!
一、跨統籌區流動就業人員醫療保險關系如何轉移?
答:1、醫保關系轉出。跨統籌區流動就業人員辦理醫保關系轉出手續,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代辦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書、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憑證》、《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憑證》、《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到新參保地接續社會保險關系。
2、醫保關系轉入。跨統籌區轉入人員,在我市參加醫療保險后,憑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至區社保經辦機構申請接續醫療保險關系。
二、職工醫療保險中斷了怎么辦?
答:根據《南京市城鎮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65號)及相關規定,用人單位職工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后中斷或未足額繳費的,暫停享受醫保待遇(僅可使用醫保個人賬戶余額)。
用人單位在三個月內補足欠費的,補繳到賬后恢復參保人員享受醫保待遇,欠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規定支付;欠費超過三個月以上的,用人單位在按規定補繳后,補繳到賬后恢復參保人員享受醫保待遇,但欠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和大病醫療救助基金不予支付。
靈活就業人員在三個月內補足欠費的,繳費年限連續計算,補繳到賬后恢復享受醫保待遇;欠費超過三個月再次繳費且未補繳中斷期間社會保險費的,視同首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須連續繳費滿六個月后,方可享受醫保待遇,實際連續繳費年限重新計算。靈活就業人員欠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和大病醫療救助基金不予支付。
中斷繳費人員在我市再次就業的,應按規定及時由新的用人單位,或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需我市戶籍人員)繼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如靈活就業人員從中斷之月起連續補繳中斷期間社會保險費(含養老、醫療)的,于辦理補繳手續次月起享受醫保待遇,繳費年限連續計算,補繳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和大病救助基金不予支付。
外地戶籍人員未在我市重新就業的,可以申請將在我市的醫療保險關系轉移至戶籍或新的就業地,退取個人賬戶余額。
三、醫療保險要繳滿多少年,才可以在退休后享受醫保待遇?
答:單位職工辦理退休手續時,在職期間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需男滿25年,女滿20年。
靈活就業人員辦理醫療保險退休手續時,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需男滿25年,女滿20年,且退休前醫療保險實際連續繳費年限不少于10年。繳費年限不足的,需一次性補足所差年限的醫保費用,方可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待遇。
四、南京市的參保人員能否持社會保障卡在在外地刷卡就診?
答:我市2014年全面啟動了職工醫保的省內異地就醫聯網結算,通過省異地就醫結算平臺,為參保人員跨區域持卡就診結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務。
參保人員在江蘇省內其他城市就醫的,可辦理省內異地就醫聯網結算手續,流程如下:
1、參保人至南京市社保中心醫保服務柜臺 (水西門大街73號二樓服務大廳)填寫《省內異地就醫聯網結算申請表》,辦理異地就醫聯網結算登記備案。
2、參保人攜本人身份證(代辦人需同時出示代辦人身份證)及經審核蓋章的《省內異地就醫聯網結算申請表》至居住地社會保障卡制卡部門辦理、領取社會保障卡。
3、參保人按就醫地規定開通社會保障卡異地就醫結算功能。
4、持卡在本人選定醫療機構就醫。
此外,參保人員在選定的外省或省內非聯網醫療機構(需按規定登記備案)產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全額墊付,再至南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零星報銷。
五、社會保障卡在南京市的使用范圍?
答:市本級參保人員可憑社會保障卡在南京市任意一個統籌區的聯網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就診購藥。
新五區結合本區實際以及參保人員就診需求,在市本級和其他區選擇部分作為本區參保人員持卡就醫購藥聯網結算定點單位。
各區選擇市本級兩定單位主要分為四類:
第一類是三級醫療機構;
第二類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
第三類是有特色的專科醫療機構;
第四類是誠信藥店。
區和區之間主要選擇對方的區人民醫院和區中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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