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4個方法,教你正確使用醫保!
基本醫療保險是社會保險制度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參加醫療保險后,如何選擇醫療機構?來不及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治療費用能否報銷?哪些藥品不能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哪些生活服務項目和服務設施費用不屬于基本醫療保險的支付范圍?
1、參加醫療保險,如何選擇醫療機構?
答:根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第8條、第9條等的規定,參保人員在本地區獲得定點資格的醫療機構范圍內,提出個人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選擇意向,由所在單位匯總后,統一報送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參保人的選擇意向統籌確定定點醫療機構。除獲得定點資格的專科醫療機構和中醫醫療機構外,參保人員一般可再選擇3至5家不同層次的醫療機構,其中至少包括1至2家基層醫療機構。參保人員對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可在1年后提出更改要求,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2、來不及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治療費用能否報銷?
答:根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第12條的規定,參保人員應在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并可自主決定在定點醫療機構購藥或持處方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藥。除急診和急救外,參保人員在非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費用,不得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不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治療費用是不由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的,但職工患急病確實來不及到選定的醫院醫治,自己到附近的醫院診治,如果持有醫院開具的急診證明,是可以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其醫藥費用的。
3、哪些藥品不能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
答: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管理暫行辦法》第4條規定了有些藥品不能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其中包括主要起營養滋補作用的藥品、部分可以入藥的動物及動物臟器,干(水)果類、用中藥材和中藥飲片泡制的各類酒制劑、各類藥品中的果味制劑、口服泡騰劑、血液制品、蛋白類制品(特殊適應癥與急救、搶救除外)以及勞動保障部規定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藥品。
4、哪些生活服務項目和服務設施費用不屬于基本醫療保險的支付范圍?
答:有過要求支付基本醫療保險經歷的人都知道,并非在整個醫療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基本醫療保險都給予報銷。那么,哪些費用屬于報銷范圍?哪些費用不屬于報銷范圍呢?《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計委、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確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的意見》中明確規定,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務項目和服務設施費用,主要包括:
(1)就(轉)診交通費、急救車費;
(2)空調費、電視費、電話費、嬰兒保溫箱費、食品保溫箱費、電爐費、電冰箱費及損壞公物賠償費;
(3)陪護費、護工費、洗理費、門診煎藥費;
(4)膳食費;
文娛活動費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務費用。之所以規定上述生活項目和服務設施費用不給予支付,主要是考慮到這些項目有的不是診斷、治療和護理過程中必需的,如電視、電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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