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廣州流動人員治安費取消 年減6億

流動人員治安聯防費主要針對外來務工人員收取。廣州從2004年開始面向流動人員(以前也稱外來暫住人員)征收2.5元/月/人的治安聯防費,至今已有8年歷史。記者從省物價局獲悉,此次取消收費面向的對象“外來務工者”當然也包括了港、澳、臺地區及其他國家或地區來廣州工作的人。
據了解,該項收費主要用于群眾治安聯防組織及其成員的活動經費和經濟報酬,治安聯防隊員在與犯罪分子作斗爭中致傷、致殘或死亡的,其所需要的治療費、生活補助費和撫恤經費。流動人員治安聯防費取消后,為保障群防群治工作的正常開展,此次通知中,省政府明確規定,治安聯防費納入地方財政的統籌安排,收取治安聯防費不足支付治安聯防隊員工資和活動經費的,由當地財政予以適當補助。
昨日,新快報記者聯系了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對方表示,取消收費對于政府轉變服務觀念,減輕流動人員負擔,促進外來人員平等享受政府公共服務,增強外來人員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按2011年該項收費征收金額測算,取消這樣一筆費用,全省一年可減輕流動人員負擔約6億元。
要辦暫住證,先交治安費!一直以來,各地混亂的治安聯防費曾廣受詬病,本報調查珠三角各地的情況發現,不少外來人員對交這個費用頗有微詞。本報的報道也引起了廣泛關注和省市領導的重視,今年6月19日,省政府召開省十件民生實事工作匯報會。省長朱小丹就強調要落實好外來務工人員的相關政策,盡快取消流動人口治安聯防費。
收費混亂
不少人選擇躲避繳費
不少在廣州從業的外來人員都表示,之前被收取的治安聯防費非常混亂,有的地方收每年30元,有的收35元。在廣州從業4年的劉先生稱,他交了兩年的治安聯防費,感覺不正規。
“來的頭兩年,因為要交這個費,我看查得不嚴也就沒辦暫住證。后兩年住了兩個地方,辦證交過兩次錢,但都不一樣。”2010年時,他住客村時收了35元費用,具體是什么錢對方沒明說;而2011年住到天河村來,續辦時就收了20元,也沒明說。不過前兩個月當他去重辦新證時,對方就已告知不用再交治安聯防費了。
“2010年廣州亞運會時查得特別嚴,我住的村子口都有人查證,那時又去交了費。”租住在棠下的任先生透露,在抽查不嚴時,他和很多外地同事就都不交費了。“去年我女朋友來廣州,證辦下來了,但因聽說要交這錢至今沒拿證,都沒關系”。
終于取消
外來務工者大喊“好”
聽聞終于正式取消了,不少外來務工人員都表示“大快人心”。
河南籍外來務工人員許先生一月工資2000多元,在廣州生活有些拮據。“一年交30元也不多,但外地人就要交,有點歧視的感覺,好像收‘保護費’。”
而同為外來務工人員的任先生大吼了一聲“好”,“每次繳費都要工作日去繳,但我們上班族只有周六、周日才有時間,取消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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