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拉肚子,算工傷?
一名員工上班時間上廁所,公司認為離開時間太久,就罰了她200元。而這名員工聲稱自己拉肚子,是工傷。也有小伙伴問“上班壓力大,我抑郁了,這算工傷吧?”所以今天就簡單總結認定為工傷和視為工傷的幾種情形。
一、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因工作原因”,指職工受傷的原因可以是來自自身也可能是他人。那此處的工作也應該包括其他職工的日常工作職責范疇。在實踐中,這一判斷就需要工傷調查人員結合職工的具體工作職責內容靈活界定。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如保安進行安保工作,而遭受不法之徒的暴力傷害。
4、患職業病的。
具體哪些屬于職業病,規定在《職業病分類和目錄》。需注意,2002年4月18日原衛生部和原勞動保障部聯合印發的《職業病目錄》已廢止。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是指職工受用人單位指派因公外出完成某一任務,并在外出時間段內與本人所從事的工作任務有直接聯系,或開會學習,或接洽業務或完成一項具體工作。職工因工外出期間從事與工作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外出學習、開會無關的個人活動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認定為工傷。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在上下班途中”,指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視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屬于上述10種情形之一,但是職工是故意犯罪,或者醉酒或者吸毒,或者自殘或者自殺導致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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