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提取住房公積金
總是有小伙伴來問瑞方,怎樣提取住房公積金呀,如果取不出來,要符合什么條件才能提取?今天瑞方就跟大家來話嘮話嘮。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2)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8)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9)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11)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1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可以提取。職工因購買自住住房,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購買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貸款的,其本人及其配偶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購買自住住房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貸款本息及首付款)。職工購房地并不影響公積金提取。

住房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所在單位予以核實,出具提取證明。單位持提取證明及相關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做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管理中心審核準予提取的,在3日內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管理中心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單位不按規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申請管理中心督促單位辦理,經督促仍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職工申請辦理。職工辦理一次提取手續,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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