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進一步降低部分職工社保費率水平
日前,上海市政府發布消息,在保障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水平和社保基金正常運行的前提下,進一步降低本市部分職工社會保險的費率水平。
預計今年可減輕企業負擔約135億元
作為地方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主要措施,自今年2月起,廣東、天津、云南、甘肅、貴州、江蘇、上海等至少有7個省(市)按照本輪中央的統一部署已經出臺了社保降費措施,其中多以下調失業險、工傷險、生育險為主。本次,上海市下調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三個險種共計2.5%的單位繳費率,降幅分別是1%、1%、0.5%,預計今年可減輕企業負擔約135億元。據了解,該方案從2016年1月1日起實施,并對2016年1月1日至政策公布前企業按照原費率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實施清算。
暫不調整個人繳費部分的費率
國家規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費率分別為8%和2%。本市執行了國家的規定,在個人繳費費率上已經沒有進一步調整的空間。此外,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要計入個人賬戶,直接影響參保人員的社會保險待遇。為此,這次不調整個人繳費部分的費率。而目前企業單位繳費部分的總費率水平為35%,與個人繳費部分的總費率10.5%相比相對較高。費率下降后,企業負擔減輕了,生產經營狀況改善了,基金的收入也會隨之增長,從而更加有利于基金的正常運行。
參保人員各項待遇不受影響
據了解,目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情況較好,有一定的積累且年度有結余。這次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率的下調,不會影響到參保人員的總體待遇水平。目前,上海正在積極研究社會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有效措施,進一步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基金的預警、儲備和保值增值機制,擴大職工社會保險的覆蓋面,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征繳和基金管理,健全財政和國資對社會保險的投入機制,增強本市基金的抗風險能力。本次進一步降低職工社會保險費率,是經過了嚴密測算、認真研究的,在社會保險基金的可承受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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