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繳費費率是否會降低職工個人待遇?
根據4月份國務院常務工作會議做出的自5月1日起兩年內,有條件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率的相關規定,目前已有上海、重慶、四川等10多個省份出臺了本地的降費方案。不出意外的話,還會有其他省份逐漸加入降費行列。由于社保事關公眾個人的基本利益,降低繳費費率是否會降低職工個人待遇,成為大家非常關心的問題。對此,出臺降費方案的多個地方都強調,降費后不會影響個人的社保待遇。
這樣的表態有些過于籠統了,肯定無法打消公眾的疑慮。按照通常理解,費率降低了,繳的費用就少了,今后能拿到手的社保自然也會減少,何來不會影響個人的社保待遇?坦率說,公眾的擔憂是有道理的。但是,如果就此認定個人社保待遇必定會受到影響甚至是較大影響,也的確不好一概而論。
首先,降低社保費率的措施是有期限的,目前看暫時就是兩年。兩年之后是繼續降低還是恢復到以前的費率,現在無法做出判斷,要看兩年后總體的經濟形勢如何才能決定。
其次,費率降低的幅度相對有限。基本養老保險費率由20%降到19%,一個百分點的降幅落到個人頭上也就寥寥無幾。畢竟,繳費的大頭是單位在承擔。之前,基本養老保險單位承擔12%,個人承擔8%。
再次,就算通過計算降低費率會明顯影響到個人的社保待遇,對于很多人來說,那也將是十幾年乃至幾十年之后的事情。因為只有退休后才能領養老金,而到了那個時候究竟能領多少,那時的養老金刨去通脹因素后的真實價值又究竟是多少,目前除了估算,基本上是個未知數。
當前降低社保費率的措施,主要目的實際是為了降低企業的負擔。大家肯定都聽說過那個10000元的工資,扣稅后個人到手7000元,但企業卻要付出14000元的故事。其中7000元的差額,除了公積金,另外的大頭就是企業要承擔的社保繳費。顯然,盡管大家依然覺得今后的生活充滿了不確定和不安全感,但是在目前的社保繳費標準下,企業的負擔的確是過于沉重了。尤其是對于小微企業來說,基本上無法承受。而在宏觀經濟形勢不好之時,如此沉重的負擔,肯定不利于企業的正常運行,更難以鼓勵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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