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本級統籌企業工傷保險費率審定與工作流程
河北省本級統籌企業工傷保險費率審定與工作流程
項目名稱: 省本級統籌企業工傷保險費率審定
項目編號: 06015
項目類別: 非行政許可審批
管轄范圍: 中央原行業統籌企業、中央直屬的軍工企業、省屬煤炭企業等用人單位
政策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第八條:工傷保險費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費率。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適用所屬行業內相應的費率檔次確定單位繳費費率。
申報條件: 依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第八條:工傷保險費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費率。由省社保局根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適用所屬行業內相應的費率檔次確定單位繳費費率。
申報材料: 1、《工傷保險繳費費率核定表》; 2、營業執照、批準成立證件或其它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復印件; 3、《勞動情況年報》; 4、經辦機構規定提供的其他證件或資料。
辦理程序: 1、用人單位填報《工傷保險繳費費率核定表》,提供有關證件、資料; 2、工傷保險核基征繳科即時受理并填寫收文登記; 3、初審責任人審查申報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對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應補正的內容,提出初審意見,并錄入相關信息; 4、科長復核并提出復核意見。對核定待遇與申報待遇不符的,告知用人單位,補正相關材料; 5、初審責任人、科長確認后簽字蓋章; 6、報主管局長審批; 7、登記、存檔、錄入基本信息; 8、向用人單位反饋《工傷保險繳費費率核定表》。
承辦部門: 河北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承 辦 人: 褚曉蓉
辦公地點: 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二樓西大廳
聯系電話: 0311-88616667
地 址: 石家莊市維明北大街118號(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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