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月薪1萬的深圳人可少扣800元了!
國務院決定將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上限從20%降至12%,繳存基數上限從月平均工資的5倍降低到3倍。那住房公積金繳存上限降低至12%對我們有影響嗎?
2016年2月28日,廣東省政府發布了2016年—2018年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一系列方案,其中包括:
企業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狀況在5%-12%自行確定合適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有困難的企業,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至5%以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降低有影響嗎?
市民李小姐表示,“單位一直是按照20%來繳納,每個月單位繳納20%,自己繳納20%,兩邊的公積金加起來差不多4000元。如果降為12%,單位就少繳納了800元,相當于我減少了800元的收入。”
舉個例子
某職工月工資收入為3.2萬元,按照現行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倍封頂計算,他的最高繳存基數為:6054×5=30270元,再按繳存比例20%計算,則他個人每月的公積金總額是:30270×20%×2=12108元(個人和單位各交30270×20%=6054元)。
如果現在將繳存基數限定為3倍封頂(6054×3=18162元),繳存比例降為12%,則其月公積金總額為:6054×3×12%×2=4358.88元(個人和單位各繳2179.44元)。兩項差額為:12108-4358.88=7749.12元。刨去個人每月少扣繳的3874.56元,該職工每月實際收入較調整前減少了3874.56元。
如果你的月工資即月繳費基數是1萬元,繳存比例是20%,公積金政策調整后,你每月實際收入會減少:10000×(20%-12%)= 800元。即單位每月為你少繳800元,你個人每月少扣繳800元。
不難看出,這一政策的調整(繳存基數和比例同時下調),深圳大部分人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尤其是那部分繳費基數高,繳存比例大于12%的群體,其中影響最大的個人每月實際減少公積金收入3874.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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