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識
跨年度住院起付額是如何規定的? 答:參保人員跨年度住院的,定點醫療機構應在每年的12月31日為住院參保人員辦理住院中途住院結算手續,次年仍繼續住院的,其上年符合規定的住院費用超過起付標準,次年不再負擔起付標準費
在外地突發疾病能報銷嗎? 答:在外地突發急診急救,危及生命在外地就醫,參保患者先全額墊付醫療費用,結算發票、費用清單、住院病歷復印件、醫療保險證復印件、患者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患者本人寧夏境內的中國銀行存折
我市公務員醫療補助如何結算? 答:目前,我市參加公務員補助的人員,可持住院醫療發票、醫療保險證復印件、患者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患者本人寧夏境內中國銀行存折材料、具有副處以上或副高以上職稱的由本人提供相關證
我市長期居住外地參保職工普通門診就醫是否能夠報銷? 答:不能。長期居住外地的參保職工,到市醫保中心辦理異地居住就醫手續,當年的個人賬戶余額在次年3-5月轉入本人所開的寧夏境內的郵政儲蓄存折中。今后,每年3-5月
異地居住的參保職工因病住院治療報銷時,需提供哪些資料? 答:提供住院結算發票、費用清單、住院病歷復印件、醫療保險證復印件、患者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患者本人寧夏境內的中國銀行存折復印件。
我市參保職工轉診、轉院治療的報銷時,需提供哪些資料? 答:參保職工轉診、轉院治療的報銷時,參保患者需提供以下資料: (1)轉診參保人員提供《石嘴山市基本醫療保險轉診轉院申請表》、檢查報告單、醫療發票、費用清
我市城鎮職工因醫療機構治療條件所限,確需轉診轉院就醫的,如何辦理轉診轉院手續? 答:參保患者因病確需轉往三級醫療機構診斷治療的,必須由我市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組織專家會診,并提出轉診、轉院意見,需經醫療機構醫保
參保患者在我市的協議醫療機構住院如何就醫結算? 答:參保患者因病確需在我市的協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參保人員須持醫療保險證、醫療保險卡,辦理入院手續后,到醫療機構的醫保科辦理醫保手續,方可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石嘴山市城鎮職工住院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準、報銷比例和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是如何規定的? 答: 住院起付標準一級醫院(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200元、二級醫院400元、三級醫院700元。同級別醫院住院的,二次住院起付額
辦理異地登記手續人員個人賬戶金額與本地持醫保卡人員金額一致嗎? 答:兩者一致。辦理異地登記手續人員在次年一月份將其上年個人賬戶余額結算出來打入異地登記人員中國郵郵政存折內,本地人員持醫保卡在醫保定點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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